Tiffany&Co于周二發(fā)表了一份聲明,表示支持christian Louboutin的紅底鞋案上訴,之前法院駁回了christian Louboutin的紅底鞋商標侵權(quán)訴訟,認為紅底鞋并非christian Louboutin品牌的獨家專利。
Tiffany公司發(fā)表的聲明闡述了獨特的顏色可以作為商標,而國際商標協(xié)會也于周一發(fā)表聲明支持Louboutin的上訴。
Louboutin品牌的律師Harley Lewin說:“我們非常高興Tiffany品牌對我們表示支持,Tiffany不僅贊同我們的控訴,而且發(fā)表了強有力的論據(jù),并且表示之前的審判結(jié)果應(yīng)該被撤銷。”
四月份時,Louboutin控訴Yves Saint Laurent品牌使用Louboutin獨家的紅底鞋設(shè)計,要求法院判YSL品牌停止一切銷售,但是八月份時,法官Victor Marrero否決了這項控訴,而且質(zhì)疑Louboutin的紅底鞋商標權(quán),認為顏色不應(yīng)該被壟斷。
來自Fordham University時尚法律部門的總監(jiān)Susan Scafidi這樣說道:“Tiffany支持Louboutin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,如果Louboutin的案子敗訴的話,那么Tiffany也將擔心自己獨有的藍色也會被剝奪商標專利權(quán)。”
Tiffany于1998年為品牌獨有的藍色注冊了商標專利,如果Louboutin敗訴的話,很有可能也會影響到Tiffany的專利權(quán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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